李白(701年—762年12月),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又号“谪仙人”,唐代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被后人誉为“诗仙”,与杜甫并称为“李杜”,为了与另两位诗人李商隐与杜牧即“小李杜”分别,杜甫与李白又合称“大李杜”。那么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李白的《将进酒》,一起来看看吧!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邱生,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愿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 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赏析
将进酒,唐代以前乐府歌曲的一个题目,内容大多咏唱饮酒放歌之事。在这首诗里,李白“借题发挥”借酒浇愁,抒发自己的愤激情绪。这首诗非常形象的表现了李白桀骜不驯的性格:一方面对自己充满自信,孤高自傲;一方面在政治前途出现波折后,又流露出纵情享乐之情。全诗气势豪迈,感情奔放,语言流畅,具有很强的感染力。
李白咏酒的诗篇极能表现他的个性,这类诗固然属长安放还以后所作,思想内容更为深沉,艺术表现更为成熟。《将进酒》即其代表作。
《将进酒》原是汉乐府短箫铙歌的曲调,题目意绎即“劝酒歌”,故古词有“将进酒,乘大白”云。作者这首“填之以申己意”(萧士赟《分类补注李太白诗》)的名篇,约作于天宝十一载(752),他当时与友人岑勋在嵩山另一好友元丹丘的颍阳山居为客,三人尝登高饮宴(《酬岑勋见寻就元丹丘对酒相待以诗见招》:“不以千里遥,命驾来相招。中逢元丹丘,登岭宴碧霄。对酒忽思我,长啸临清飙。”)。人生快事莫若置酒会友,作者又正值“抱用世之才而不遇合”(萧士赟)之际,于是满腔不合时宜借酒兴诗情,来了一次淋漓尽致的抒发。
诗篇发端就是两组排比长句,如挟天风海雨向读者迎面扑来。“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颍阳去黄河不远,登高纵目,故借以起兴。黄河源远流长,落差极大,如从天而降,一泻千里,东走大海。如此壮阔景象,绝对不是肉眼可以看到的,作者是幻想的,“自道所得”,言语带有夸张。上句写大河之来,势不可挡;下句写大河之去,势不可回。一涨一消,形成舒卷往复的咏叹味,是短促的单句(如“黄河落天走东海”)所没有的。紧接着,“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恰似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如果说前二句为空间范畴的夸张,这二句则是时间范畴的夸张。悲叹人生短促,而不直言自伤老大,却说“高堂明镜悲白发”,一种搔首顾影、徒呼奈何的情态宛如画出。将人生由青春至衰老的全过程说成“朝”“暮”之事,把其实短暂的说得更短暂,与前两句把其实壮浪的说得更壮浪,是“反向”的夸张。于是,开篇的这组排比长句既有比意——以河水一去不返喻人生易逝,又有反衬作用——以黄河的伟大永恒形出生命的渺小脆弱。这个开端可谓悲感已极,却不堕纤弱,可说是巨人式的感伤,具有惊心动魄的艺术力量,同时也是由长句排比开篇的气势感造成的。这种开篇的手法作者常用,他如“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宣城谢朓楼饯别校书叔云》),沈德潜说:“此种格调,太白从心化出”,可见其颇具制造性。此诗两作“君不见”的呼告(一般乐府诗只于篇首或篇末偶一用之),又使诗句感情色彩大大增强。诗有所谓大开大阖者,此可谓大开。
“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春夜宴从弟桃李园序》),悲感虽然不免,但悲观却非李白性分之所近。在他看来,只要“人生得意”便无所遗憾,当纵情欢乐。五六两句便是一个逆转,由“悲”而翻作“欢”“乐”。从此直到“杯莫停”,诗情渐趋狂放。“人生达命岂暇愁,且饮美酒登高楼”(《梁园吟》),行乐不可无酒,这就入题。但句中未直写杯中之物,而用“金樽”“对月”的形象语言出之,不特生动,更将饮酒诗意化了;未直写应该痛饮狂欢,而以“莫使”“空”的双重否定句式代替直陈,语气更为强调。“人生得意须尽欢”,这似乎是宣扬及时行乐的思想,然而只不过是现象而已。诗人“得意”过没有?“凤凰初下紫泥诏,谒帝称觞登御筵”(《玉壶吟》)——似乎得意过;然而那不过是一场幻影,“弹剑作歌奏苦声,曳裾王门不称情”——又似乎并没有得意,有的是失望与愤慨。但并不就此消沉。诗人于是用乐观好强的口吻肯定人生,肯定自我:“天生我材必有用”,这是一个令人击节赞叹的句子。“有用”而“必”,非常自信,简直像是人的价值宣言,而这个人——“我”——是须大写的。于此,从貌似消极的现象中露出了深藏其内的一种怀才不遇而又渴望入世的积极的本质内容来。正是“长风破浪会有时”,应为这样的未来痛饮高歌,破费又算得了什么——“千金散尽还复来!”这又是一个高度自信的惊人之句,能驱使金钱而不为金钱所使,真足令一切凡夫俗子们咋舌。诗如其人,想诗人“曩者游维扬,不逾一年,散金三十余万”(《上安州裴长史书》),是何等豪举。故此句深蕴在骨子里的豪情,绝非装腔作势者可得其万一。与此气派相当,作者描绘了一场盛筵,那决不是“菜要一碟乎,两碟乎?酒要一壶乎,两壶乎?”而是整头整头地“烹羊宰牛”,不喝上“三百杯”决不甘休。多痛快的筵宴,又是多么豪壮的诗句!至此,狂放之情趋于高潮,诗的旋律加快。诗人那眼花耳热的醉态跃然纸上,恍然使人如闻其高声劝酒:“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几个短句忽然加入,不但使诗歌节奏富于变化,而且写来逼肖席上声口。既是生逢知己,又是酒逢对手,不但“忘形到尔汝”,诗人甚而淡忘是在写诗,笔下之诗似乎还原为生活,他还要“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以下八句就是诗中之歌了。这着想奇之又奇,纯系神来之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