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说惩罚老赖力度太小,连累子女是有法可依的!老赖指的是: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简单点说就是:有钱,不还!生活中这种人很多很多,当然,其中有一部分人可能是真的遇到困难,拿不出钱,但还有一部分人,是名下有房产、有车、有现金,就是不还钱给被人,这就是我们标准的老赖。
以前有过这样的一篇报道:儿子考上知名大学,因为父亲欠银行20万贷款,超过两年多未还,结果儿子因为父亲失信被拒,后面父亲马上联系了银行,分分钟还清了20万,这才让孩子成功报名。
于是,很多人就开始讨论:“惩罚老赖,有必要连累子女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中写道:被执行人的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也就是除了这一条之外,其他的没有任何连累子女的,当然,不读私立高中也是可以接受的,如果真有钱读私立高中,那就还钱啊!
在我看来,连累子女的方式还是有点欠妥当有的网友说:就是要用这种方法,才能让那些老赖快速还钱,不牵连子女,他就没有任何顾忌,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电视里经常说这句江湖话:祸不及家人。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不能因为父母成了老赖,子女也背上“小老赖”的名字吧?我们可以用一些方式,迫使这些老赖还钱,但连累子女的方式,我觉得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