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利益集团控制的社会形态,已经完成了所有社会资源的分配。像无现金支付这种新事物的进入,无疑是在太岁头上动土,那块奶酪都不好下咽。
这种不是发达国家存在的,在我们自己国家也是存在的。
互联网巨头们现在已经分完了互联网的蛋糕,但他们清楚的知道,他们有朝一日肯定会被新事物突然干掉,但谁都不知道新事物是来自于那个行业。就好像出租车行业,滴滴出来之后,他们迅速萎缩。
互联网巨头们的担心并不是多余的。但互联网的巨头们有钱,有资源!网上出现一种新事物,我感觉他会在未来威胁到我的发展,那么我可以有三种方式对付新新的事物:投资他,成为他的股东;以各种罪状告他,玩死他;出大量资金,在他成长时彻底收购他。
在我国,文化的熏陶使我们更多的是控股新事物的企业,而不是彻底玩死对方。
但在发达经济体,金融寡头们可不是这么想,他们盘根错节,根深蒂固的互相穿插,牵一发而动全身!他们发现新事物后,如果发现对方背景很弱,基本只会采用侵权控告他,打持久的官司,消耗对方资源,彻底玩儿死他。只有哪些有背景的企业,比如马斯克的企业,玩不死,然后逼迫你上市,大资金投资你,实现部分控股,分享你企业的蛋糕。
归根结底,还是跟社会利益链条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