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尹某某(尹老太太)对沈阳造成的影响是否要负法律责任?尹阿姨行为让人没法不阴谋论,毕竟韩国邪|教是出了名的!不然没法解释她为什么要故意隐瞒21日的行踪,导致遗漏了一位确诊传染病例!
哪个正常人会和她和一样,从高风险地区回来发烧后第一反应不是上报治疗,而是满沈阳的溜达?就算尹阿姨不知道14+7的政策,可你刚隔离完就对发烧一点的警惕都没有?而是当做普通感冒处理?
就算她是上年纪,警惕性差?她家儿子儿媳妇呢?难道也一点防患意识都没有?网上有人传她儿子是公职人员,辽宁今年一直没消停,大连不久之前就有人感染,我不信吃公家饭的还一点警惕性都没有?
从国外回来,隔离14天居家隔离期内突然发烧不退,这种迹象一点都没怀疑?他一家子心得多大,能要命的事都不放在心上!
现在无非是两个原因,一个是尹阿姨一家都是傻白甜,没把隔离期间发烧当回事;一个是心存侥幸,满沈阳走一圈看看,看看会不会真的传染。
尹阿姨一个上了岁数的老太太,这几天去沈阳多少个地方,整个沈阳溜达了一遍,光医院就去了五家,现在已知道的战绩是沈阳两家学校关停,三家医院关闭,沈阳所有中小学校外机构停止线下授课,沈城八百万人全体核酸检测,不知道多少人因此失业,多少企业蒙受巨大的损失!
如果这都能用非主观恶意来搪塞的话,那么沈阳最新的确诊的患者证实了尹某人在确诊后刻意隐瞒了她21号的行踪,导致直接筛选密切接触者的过程中出现了疏漏,如果该确诊患者再次出现二次传染,那就是主观问题造成传播了!
根据《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对确诊病人、疑似病人拒绝执行疫情防控措施,故意隐瞒、故意传播新冠病毒,危害公共安全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
如果真是刻意隐瞒了行踪的话,我觉得是符合相关条例,应该给予处罚的,当然是在她康复之后!
尹阿姨罪有3条:1 、违反沈阳入境14+7隔离规定,7天居家隔离发烧后四处乱串,直接导致13人确诊感染,
2、尹阿姨确诊后隐瞒自己21日行程,造成了筛查出现疏漏,已造一例确认患者出现。
3、在隔离期出现发热症状的前提下去了人流密集的火车站和万达广场,四家医院,其中的普康医院成了重灾区,目前的主要感染均出现在该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