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李云迪嫖娼事件曝光后,各种争议连绵不断。不少网友开始为嫖客洗白,更离谱的是,还有人在网上呼吁“嫖娼合法化”。还说什么国外都搞合法化,为什么我们就不行?在我国,嫖娼不合法是个不可动摇的原则!
民国时期,光上海就有600多家妓院。除了上海,北京也有大量的妓女。
新中国成立之初,北京城经常有人看见老鸨殴打小女孩。而这些小女孩不是被家人卖,就是被人陷害成为妓女。
每天接客10多位人,被老板盘剥后,一天所得仅有窝窝头。
1951上映的黑白电影《姐姐妹妹站起来》,就是当时的缩影。
目睹北京城乱象的决心一定要铲除这个封建丑恶现象。
“新中国决不允许娼妓遍地,黑道横行。”
9小时,北京八大胡同的妓院一夜之间全部被查封。
妓院封闭、压迫妓女的野蛮势力被铲除。
当年好不容易废除妓院,消灭了这种惨绝人寰的性买卖。如今却有人在叫嚣着恢复嫖娼合法化。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妄图打破男女平等,颠覆社会公序良俗。
没有谁会愿意成为一个玩物,一个失去尊严的性交易商品。
甚至未来滋生更多犯罪行为,比如卖淫强迫、拐卖等等。
大家觉得,无非就是你交钱我交货,是正常的交易活动。
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因为疫情,日本NHK借此机会拍了一部社会纪录片《疫情下的日本女性困境——扩大的性被害与生活苦》。真实记录了所谓“自愿”进入这个行业的女性。
有女大学生。父母离异,母亲无力供养,为了学费只得进入风俗业;有单亲妈妈。
有家庭主妇。
丈夫的语言暴力,拒绝支付生活费,让她被迫进入这行业。
在这种背景下,她们还要忍受性暴力的对待。
被迫发生关系,被偷拍照片或视频,客人不愿意使用避孕措施......
遭受身体的损伤,还要经历精神上的折磨。
她们是自愿的吗?
当然不是。
正如《被奴役的性》中说:“卖淫的本质不是交易,而是奴役。”
性交易本身就是不公平的,需要出卖身体的一方,本身最大特点就是穷。
不管是消费方还是中间人,都是利用女性的弱势地位。
不但践踏人权,更是压迫剥削女性的性价值。
嫖娼合法化在全球内并不是主流,也就是说禁止嫖娼的国家仍然有很多。
《美国流行病学杂志》刊登的研究报告显示:在性交易合法化国家,女性性交易工作者在工作场所被杀害的机率是最高的,是女性从事的第二危险的工作的51倍。
事实证明,你情我愿的交易从来不存在。
世界上第三大卖淫中心——西班牙。
在一次反人口贩运突袭行动中,发现至少有1.3万名女性。
其中80%在违背她们意愿的情况下,被第三方贩卖强迫从事性工作。
同样嫖娼合法化,拥有“性都”之称的荷兰。
拥有大量被贩卖成为性工作者的女性。
她们被强制性注射毒品,彻底失去反抗能力。
嫖娼的本质上,就是一种性暴力。就是一种极端变相物化人的方式。性工作者成为商品明码标价,没有尊严可言。
一群衣冠楚楚的人,别再为自己不合理的欲望找各种理由。嫖娼合法化,绝对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