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岛美奈子选择进行安乐死,再次引起了很多人的热议。
小岛美奈子出生在日本一个普通家庭里,有一个非常幸福的家庭,还有个感情特别好的姐姐。从小和姐姐亲密无间,即便是长大后两个人拥有了各自的家庭以后,小岛美奈子出现困难时姐姐也第一时间出现。
小岛美奈子和姐姐相约在退休之后一起去环游世界,把年轻时没有做过的事情都做个遍。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小岛美奈子患上了多系统萎缩症。这个病会让患者的身体逐渐萎缩,直到身体完全僵硬无法动弹。目前在临床上还没有攻克这个难题,一旦患病只能等死。
在患病初期,小岛美奈子还保持着良好的心态,甚至还跟姐姐一起出去旅游了。但是随着病情的发展,身体萎缩的部位越来越多。小岛美奈子越来越感觉生活无望,每天都过的十分痛苦,并且姐姐照顾她也十分辛苦。
为了让姐姐和自己都可以快乐一些,小岛美奈子选择了安乐死,她和家人们远赴瑞士进行安乐死...在手术台上,仅仅用了4分钟的时间,小岛美奈子就离开了人世间。
一、安乐死真的不痛苦吗?
在很多人心中,安乐死是没有痛苦的,但是果真如此吗?
我们先从安乐死的原理来说。
目前在临床上实行的安乐死主要包括3种:
·口服安眠药
这种安乐死的方式,主要使用口服安眠药的方式让患者进入睡眠,后给患者体内注射有呼吸抑制作用的中枢麻醉剂,一般会使用一些引起窒息的强力镇静药品。
强力麻醉剂会让体内的呼吸系统受到抑制,最终出现呼吸停止而死亡。一些中枢抑制麻醉剂则是作用于人体的脊髓颈、胸节段的呼吸神经元,让呼吸神经元无法进行呼气动作,导致人体窒息死亡。
·注射凝血剂
注射凝血剂同样也是先让患者进入睡眠状态,一般是使用麻醉剂,在麻醉剂之后再使用凝血剂让患者静脉堵塞。
凝血剂是作用于人体血液蛋白的凝血因子,让血液凝结形成血栓造成血管阻塞。在凝血剂的作用下,体内的凝血因子会活跃起来,在血管内凝结成血管阻断血液流动导致人体死亡。
·注射氰化物
氰化物是一种毒物,它会导致呼入的氧气无法和氢结合变成水,并且人体也无法再分泌辅酶I,体内过量的氧会造成体内细胞无法进行呼吸,最终引起心脏衰竭,导致死亡。
这些安乐死的方式看起来都很安详,可以让人在睡眠状态下快速死亡。但是事实却可能不是如此,因为注射理论和实际上会有一定差距,大约有40%左右进行安乐死的人群没用被彻底麻醉,这些人会意识到自己在慢慢地死亡,但是身体却无法动弹、尖叫,表面上什么也看不出来,在等待死亡的几分钟时间里,会感觉到极其恐怖的痛苦。
但是这些感受也只是一个理论上的说法,只能说可能存在这个情况,安乐死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安乐”。
二、又一个国家安乐死合法化
在2021年3月18日,西班牙成为世界范围内第六个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西班牙对于安乐死的讨论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历经约40年的进程。在安乐死这个议题中,有多个不同个体的持续抗争,并且和政治、医疗、道德等问题紧密缠绕,让社会各界对于生死有了新的认知...
在当地时间的3月18日,安乐死议题于2021年通过了,该提案的通过有人欢喜有人愁,有人认为自己终于可以有尊严地死去了。有些人又觉得简直是不可理喻,太违背伦理了。
在我国同样对于安乐死有很多种不同的看法,至今安乐死在我国还未合法。
三、为何中国无法实现安乐死合法化?
1986年,陕西汉中发生了我国安乐死第一案,蒲连升医生经不过患者儿子以及姐姐的跪地请求,在得知患者无法救治的情况下和患者家属签订协议,经过统一开具处方药对其母亲进行了安乐死。
谁知在给患者实行安乐死后的三个月,蒲连升被捕,蒲连升在被捕后,经过了五年的多次审判,最终被宣告无罪释放。
在回到医院后,蒲连升的日子也不好过,医院对其怨声连连。这让蒲连升对自己当时做的决定后悔不已,在接受采访时蒲连升说道早知会发生现在这种情况,当时就是给他100万他也不会给患者安乐死。
安乐死之所以在我国无法得到合法化,主要和这些原因有关:
1、违背人伦
在我国一直有百善孝为先的传统,在这个观念的指导下,家人身患绝症,即便是倾家荡产也会全力救治。如果对身患绝症的家人实行安乐死,会受到周围人的谴责,从此背负上不孝的骂名,我国的传统观念让安乐死无法在我国合法化。
2、我国没有社会基础
我国目前还是发展中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并不健全,特别是一些农村地区,基本上没有健全的医疗保险。而在这些地区,安乐死就缺少了真正的社会基础,我国和一些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之间在这点上相差甚远。
3、安乐死没有后悔机会
一旦选择安乐死,就没有后悔的机会。安乐死只需要几分钟就可以让人死亡,如果在这几分钟里后悔了呢?已经没有后悔药可以吃了,特别是一些没有完全麻醉的情况,意识尚在的情况下感知自己逐渐死亡,只要想想都会觉得恐怖!但安乐死一旦合法化,对于部分冲动死亡的人来说,一旦决定就没有后悔的机会了,而这会造成很多社会问题。
四、“好死”、“赖活”,究竟应该如何选择?
好死不如赖活着这是我国的一句俗语,大致意思就是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但是活着就还有希望,只要活着就算是“赚到”了。
对于这句话,很多人支持,很多人却持反对意见。
但是这个说法其实也有些片面,对于一些身患绝症,每天都过的十分痛苦的人群而言,可能会有部分人希望选择“好死”,但是这些人群中也有一些宁愿让自己承受痛苦,也要多陪伴家人,和家人在一起的时光在他的生命中是重中之重,身体上的痛苦都可以忍受,这类人的选择就是“赖活”着。
安乐死这件事情,于情于理都无法做到绝对正确,从法律角度上来说,该如何其作出价值取舍?以什么条件来判断是否可以安乐死,这其中要以什么为标准?选择安乐死的人群是否出于自愿?我们要怎么以法律来约束安乐死这个条例,避免出现道德问题和犯罪行为?
在安乐死这个问题上,或许短时间内不会在我国合法,因为我国的社会基础、传统思想等都是安乐死合法路上“跨不过去”的坎。
参考资料:
[1] 《安乐死合法化,西班牙这38年都经历了什么?》.澎湃新闻.2021.4.4
[2] 《中国法律为什么禁止安乐死?》.知乎.一探究竟.2019.11.6
[3] 《社会心理 | 为什么在中国难以实行安乐死?》.华大应用心理研究院.2019.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