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罗群岛位于挪威、苏格兰、设得兰群岛和冰岛之间的北大西洋海域,是从欧洲内陆到冰岛航线的中途站。在北纬61°25'-62°25'和西经6°19'-7°40'之间,分布有18个小岛和岩礁,其中17个岛有居民。总面积为1399平方公里。较大的岛屿有斯特勒姆、东岛、南岛等。多山,冰斗、U形谷发育,最高点海拔 882米。各岛海岸线曲折,多峡湾。海岸线总长1117公里。平均海拔高度300米。
法罗群岛属温带海洋性气候,低温潮湿,1月平均气温3.4℃,7月平均气温10.3℃。年均降水量1168毫米,雾日多达200多天。海鸟群集,盛产鱼类,养羊业亦盛。
北大西洋岛群,在冰岛和设得兰群岛之间,构成丹麦王国内一自治社区。由17个有居民岛和一个无人小岛和岩礁组成,总面积1,399平方公里。主要岛屿有斯特伦、东岛、沃格、南岛、桑岛和博罗伊。首府托沙芬在斯特伦岛上。
法罗群岛 在大西洋中的位置
岛屿由覆盖冰川堆石或泥炭土壤的火山岩构成,地势高耸崎岖,有险陡的峭壁。最高点在东岛的斯莱塔拉山,海拔882米。有被深狭谷隔开的平坦山顶。海岸线非常曲折,有峡湾,汹涌的潮流激荡着岛屿间狭窄的水道。
约公元650年爱尔兰僧侣移居此地。1035年成为挪威属地。1397年作为卡尔马联盟组成部分,受丹麦管辖。二战期间受英国控制。1948起成为丹麦的自治州。岛上现设有北约雷达设施和丹麦海军基地。有自己的旗帜、邮票、特别护照和货币。丹麦克朗也可流通。1974年与欧共体签署自由贸易协定。1977年宣布渔区由20海里扩至200海里。1984年宣布为无核区。1985年宣布群岛对地下资源拥有主权。1992年,丹麦政府同意将地下矿产主权移交自治政府。1998年,丹麦政府与自治政府签署新的经济关系协议,同意自治政府自行处理经济和金融事务。
群岛最初称费勒伊阿尔,用公羊作民族的象徵可能即由此而来。约700年,爱尔兰僧侣最早移居这里。800年左右,为北欧海盗的殖民地。1000年前後,挪威国王使岛民信奉基督教。奇尔丘伯乌尔有哥德教堂遗迹;该教堂为埃兰主教(1269-1308年)始建,但从未竣工。1035年法罗群岛成为挪威一省,1380年与挪威的其他地方一并转归丹麦。
600年左右,一批爱尔兰僧侣到此定居。9世纪,维京人进占法罗群岛。970年一度成立共和国,但实为苏格兰奥克尼伯爵的附庸国。1280年随奥克尼群岛成为挪威占领地。
1380年随挪威并入丹麦。1650年成为丹麦冯嘉保家族的封建领地。1709年行政上脱离挪威,隶属西兰主教管区。贸易由丹麦王室垄断,阻碍了经济的发展。
1720年划为丹属冰岛辖地。1776年划归西兰郡管辖。1816年被析置为海外郡。第二次世界大战初期丹麦战败后,英军进占法罗群岛。
1906年建立地方自治党。1912年法罗斯语在某种程度上得到学校和教会的认可。1938年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只用法罗斯语教学。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占领丹麦时,英国控制法罗群岛,这种局面激起了地方自治的要求。1946年议会选举时推翻了早先一次全民公决中多数人要求独立的投票后,谈判重新在哥本哈根开始。
1948年3月30日,法罗群岛获丹麦授予高度自治,成为海外自治领地。1948年群岛被准许在丹麦统治下自治,有自己的旗帜和货币单位克朗。法罗人与丹麦人有同等的地位。1965年开办了用法罗斯语言和文化进行教学的托沙芬法罗学院。
早期法罗人的口头文学成为19世纪现代民族主义的基础,民俗学家哈梅尔斯海姆在此基础上创造了书面法罗斯语。民族主义运动使古老的法罗群岛议会(陪审团和议会合二而一)很快在1852年恢复,也使垄断贸易很快在1856年结束。
法罗群岛虽是丹麦自治领地,但其议会并未批准入欧盟的法律文件,故法罗群岛并未加入欧盟。 法罗群岛政府在本地行使行政权,政府首脑称“Løgmaður(Law Person)”(暂译为“立法会议议长”,字面上的意思为“法律人”)。 内阁其他成员称作“Landsstýrismaður(National committee man)”(男阁员)及“Landsstýriskvinna(National committee woman)”(女阁员)。 法罗群岛的选举,分成地方的“Løgting(Law assembly)”(立法会议)及“Folketing”(丹麦国会)两种,在各个行政区举办。立法会议选举分成7个选区,每个选区都有警察机关负责监督。法罗群岛的国会–立法会议,最早的历史可追搠至维京时代,一般认为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国会组织。
法罗群岛自1388年起便置于挪威及丹麦的控制之下。1814年挪威与丹麦签订基尔条约,结束了两国的联合,挪威亦随之加入瑞典王国,组成挪威及瑞典联合王国。但是条约中规定法罗群岛、冰岛以及格陵兰岛并不随挪威脱离丹麦。法罗群岛自古起就拥有自己的议会,但于1816年遭废。此后法罗群岛一直作为丹麦的直辖郡县。1851年恢复,但是直至1948年,都只是作为咨询机构,并无实权。
近数十年来法罗群岛独立运动在当地愈来愈受欢迎。二战结束后,部分居民支持群岛独立,并于1946年9月14日发起法罗群岛独立公投。公投结果仅具建议性质,议会无义务必须尊重公投结果。此事件为法罗群岛第一次就是否继续与丹麦王国保持联系而发起的社会运动。
公投结果为独立派以微弱多数胜利。然而议会内部却对如何解释公投结果产生分歧。后来由于分歧无法解决而不得已重新于数月后重新进行议会选举。倾向留在丹麦王国内的政党在大选中得胜组成联合政党,于是最后法罗群岛议会决定拒绝独立。不过独立派以及统一派之间还是达成了折衷方案——一条新的法令于1948年通过,法令规定法罗群岛不再是丹麦的直辖郡县,而变成享有高度自治权的丹麦领地。
现时,群岛内独立派以及统一派的势力大致五五平分。两大阵营内部亦有不同声音。例如独立派有希望马上单方面宣布独立的派系,亦有希望通过逐步与丹麦中央政府协商来取得其对群岛独立地位的承认。而统一派内部亦有声音希望逐步加强自治权的同时,与丹麦继续保持密切联系。
2011年,法罗群岛起草新宪法。但是其时丹麦首相拉尔斯·勒克·拉斯穆森称新宪法与丹麦宪法有冲突。因此,若法罗群岛只剩下两个选择:放弃新宪法,或者执意通过新宪法同时退出丹麦王国。
1900年后,群岛从农业社会(主要养羊)发展成为经济以渔业和有关行业(特别是干鳕鱼出口)为基础的地区。1977年渔区的界线扩展到370公里。辅助经济项目有捕鸟和养羊(羊毛供出口或用于当地小型家庭纺织业)。南岛开采煤矿。耕地仅约2%;主要作物有马铃薯、其他蔬菜和羊饲草。主要进口燃料、必需的工业品和运输设备。主要港口为托沙芬。沃格岛有机场。群岛与丹麦、冰岛之间有定期的海上交通。夏季时与谢德兰群岛有船运来往。
20世纪90年代初经济出现困难,进入21世纪逐渐好转。渔业资源丰富。除鱼产品和部分羊肉能自给外,工业品主要进口。捕鱼和鱼产品加工业在经济中占主导地位,产值约占国内生产总值 1/4,鱼产品占出口总额96%以上。旅游业发展较快,手工业、建筑业、贸易、服务和运输业也在法罗群岛经济中占有一定地位。
渔业和农业
渔业在经济中占重要地位。主要捕捞鳕鱼、黑线鳕、鲱鱼、鲭鱼、军曹鱼及虾。
农业
由于夏季气温低,仅能种植马铃薯和一些蔬菜。草场茂盛,畜牧业较发达。主要饲养羊、牛和马。农业人口只占人口总数1%。
对外贸易
外贸在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主要出口鱼产品、钓具、毛线及皮草,进口食品、牲畜、机械、交通工具、化工产品、原料、燃料等。丹麦是其主要贸易伙伴。
水运:有港口20余个,多为渔港。岛与岛之间有固定渡轮,岛外有航线直通冰岛、英国和欧洲大陆,到美洲的货运主要通过丹麦、冰岛和荷兰。
空运:位于维格夷岛的维格尔机场是法罗群岛的唯一机场。全年有固定航班直飞丹麦和冰岛,夏季有航班飞往苏格兰和挪威。平均年客运量为12万人次。
社会福利开支为11.8亿丹麦克朗。有医院 3所,病床 296张,医生82名,牙医38名,护理人员320名。各种汽车1.82万辆,其中私人小轿车1.47万辆。
实行9-10年制义务教育。丹麦语为必修课程。1998/1999 年度有中小学68所,学生7979人;师范、技术、商业、航海、医护等专业学校11所,学生2166人。法罗大学是唯一的综合性高等院校。有5 家报社,1家电台,一家电视台。
1965年在托尔斯港建立了法罗群岛大学,是群岛上唯一的大学,也是唯一使用法罗语教学的大学。
法罗人来自斯堪的纳维亚,为约于800年在法罗群岛开拓殖民地的挪威海盗后裔。法罗人以小型居民点集居,几乎都生活在海岸边。官方语言为法罗斯语,与冰岛语、西挪威语和丹麦语关系非常密切。岛民多为丹麦福音信义会的信徒。14岁以下者约占人口总数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