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女朋友做爱也算强奸?

最近凸爷收集了几个争议性很大的两性问题。

 

问题一:情侣相处中,对方强制发生性关系能算强暴吗?

在这里凸爷可以明确的说,只要你报警,就算强暴,但是得有足够的证据,比如录音、拍下的视频、挣扎过程中的伤痕,对方的遗留液体等,否则很难判定为强暴。

 

问题二:都是情侣关系了,有必要报警吗?

这是很有必要的,每个人都有性自由的权利,在这种情况我们就该维护自己的性自由。

在两性关系里,很多人会把对方的拒绝,误解为欲拒还迎,或者直接进行强暴,这种行为是不被支持的。

 

问题三:这里所说的“性自由”,和性生活自由能随便滥交有关系吗?

当然是没关系的,性自由的口号是在20世纪60年代的北美流行起来的,它是从反对男女不平等的婚姻观念和性观念开始的。

 

现在大家对性自由的理解有一个极端的趋势,很多人认为身体和性都是个人财产,自己可决定如何处置和使用,从而抛弃了对性的社会制约,否定了性道德的合理内容,使性自由成为了一部分人性滥交的借口。

 

但凸爷这里所说的性自由则相反,是在面临性侵犯时,能有说“不”的自由,也是性行为中,对方有“性同意”的自由。

 

什么是性同意? 

和女朋友做爱也算强奸?

 

日本首位公开长相和姓名控诉性侵的女性伊藤诗织,和其他女性一起创作了一部宣传短片《什么是性同意》中有这样一句话:

 

“一起吃饭喝酒,牵手接吻都不意味着同意进行性行为。

没有达到可发生性关系的法定年龄,也意味着不同意。

处于无法拒绝的场合,或处于无法做出决定的状态,也意味着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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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同意有4个基本前提:

 

1、到性同意的年龄

 

各国法定性同意年龄各不同,我国是14岁,低于这个年龄无论是否自愿都属于性侵。

 

比如今年4月份引起热议的“鲍某明性侵未成年养女李某多年案”中,首次发生性侵时,养女刚满14岁,属于非完美受害人。

 

加上这个案件出现了鲍某明指出,自己和养女是非“养父女”关系,而是“恋人关系”导致事情发生了反转,但如果鲍某明是辩解非真相,那案件本质也是性侵案。

 

和女朋友做爱也算强奸?

 

2、性自愿

 

性关系中,对方没有明确同意就属于性侵,很多人的第一次都是在半推半就的怂恿下发生的。

即使第一次同意发生性关系,但是之前的决定不代表之后都同意发生性关系,性同意可以随时终止。

 

3、平等

 

女生在外穿的再性感,都不代表同意与你发生性关系,所以被性侵和穿着暴露无直接关系。

 

4、知情

 

喝醉酒无意识的情况下,不代表同意发生性关系,这也算性侵罪。

 

在《房思琪的初恋乐园》里,不管是找语文老师批改作文时被强迫口交的房思琪,还是痴痴爱慕着语文老师求着让他和自己做爱的刘怡婷,还是在高二时被补课老师诱奸的写这本书的作者林奕含,都是在对性行为不懂的年纪,被一个完全懂“性”的成年人伤害。

和女朋友做爱也算强奸?

 

文章里的语文老师,一次次用他的文学,来哄骗一个无知少女,成为他发泄欲望的工具。

 

我在爱情里,是怀才不遇的。

你现在是曹衣带水,我就是吴带当风

你是从哪里来,

是从刀子般的月亮和针头般的星星里掉下来的吗?

你以前在哪里?

你为什么这么晚到?

我下辈子一定娶你,赶不及地娶你,

你知道吗,你是我的,你是我这辈子最爱的人

我爱你胜过爱我女儿,让我都对女儿抱歉了

都是你的错,你太美了

...............

一个思无邪的文人千锤百炼的真心,最后不过是食色性也,而被诱奸的房思琪,也在巧言令色下,信了语文老师的鬼话:“原来做爱就是爱我。”

但房思琪也在这个肮脏的关系中变得恍惚,精神变得不正常起来,那句“都是你的错,你太美了”,仿佛把所有责任都推卸给了房思琪,我跟你做爱是你勾引的我,你长得像刘怡婷那么丑我才不会跟你做。

 

和女朋友做爱也算强奸?

 

她试图问过妈妈,我们家为什么没有性教育?而妈妈说,性教育是给需要性的人。于是房思琪明白了,父母打算在性教育方面做一个永远缺席的人。

多年后,精神已经出现问题的房思琪,再一次把这个问题拿出来问李老师:“你当时怎么舍得那样做,我还那么小。”

在台北的小旅馆里,又一次满足后的李老师笑了:”你小,可是我不小啊。“好比关于儿童性侵案中的一句:“你觉得孩子性教育太早,但是恋童癖不嫌你的孩子太小”一样,性教育从小的缺失,毁了多少女生的一生。

正因为家长的不重视,很多孩子可能在被诱奸的时候,还以为对方在和自己”玩游戏“而不拒绝,那么就没有”性同意“判断意识。

和女朋友做爱也算强奸?

英国有一部性教育宣传片《Tea Consent》中,用请人饮茶的几个场景来比作人们在亲密中取得性知情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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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行为知情同意,就像请人饮茶般简单,你可以问别人要不要饮茶,如果别人不确定,你可以做这杯茶,也可以不做,但做好了,别人不想喝,你不能把茶灌进别人嘴里。

 

如果一开始,别人明确要了一杯茶,等你做好了,他又拒绝了,虽然扫兴,但别人仍无义务一定要喝你的茶。

 

如果一个人意识不清醒,不要做茶给他。如果他一开始清醒,接着无意识了,也不意味着他仍然同意,这种情况下,不要让他们喝茶。

 

如果他愿意饮茶后陷入无意识,请立刻停下你的茶。

 

和女朋友做爱也算强奸?

 

这就是”性同意“的标准,我想可能很多父母和老师都不知道”饮茶“里的性教育,那他们如何教育得好下一代该如何饮茶、倒茶?

 

起码要让孩子们知道,对方强迫让自己口交的东西,是性器官,而不是棒棒糖。

0 条回复 A 作者 M 管理员
    所有的伟大,都源于一个勇敢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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