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群不是法外之地 群主不维护个人权益要负责任

微信群不是法外之地 群主不维护个人权益要负责任

通讯工具给人以便利和效率但是给了一些法外狂徒有的放矢的空间,微信是一款国民社交软件,大家为了更好的提高沟通效率会更加倾向于组建微信交流群在群里就算不是好友也可以相互交流,在带来大量信息流的同时也会发生很多侵犯个人权益的事件。

这个时候群主就应当警惕起来了因为你的群里一旦发现了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或言论,群主不加以劝阻的话是要负相关的法律责任的。

说起来大家可能不信,那小编就给大家讲2个实际案例

微信群不是法外之地 群主不维护个人权益要负责任



1.一宗是微信群主对群员在微信群里辱骂他人置之不理,对被辱骂者求助也无动于衷,被法院以“慢作为”“不作为”为由判决承担责任。

2.另一宗是微信群成员骂人后,群主及时劝阻,在劝阻无效后解散微信群,法院对此判定群主不承担责任

广州互联网法院这两起案件的法官认为

1.微信群主负有对微信群的管理职责,须履行注意义务

2.微信群主是否尽到了其应负的注意义务的判断标准

3.微信群主承担侵权责任的类型及适用规则

以上判决都是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六条第(十)项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违法信息”。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该员工作为微信群的建立者和管理者,应当履行群主管理责任。

微信群不是法外之地 群主不维护个人权益要负责任

 

微信群主:我希望群内一片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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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的伟大,都源于一个勇敢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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