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未成年直播打赏可退还
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最高法回应未成年直播打赏问题:司法实践中涉及到的网络打赏、网络游戏的纠纷,多数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也就是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这些人在网络进行游戏或者进行打赏时,有的几千、几万,这显然与其年龄和智力水平不相适应。在未得到法定代理人追认的情况下,其行为应当是无效的。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随后该话题冲上热搜,毕竟未成年打赏那是相当恐怖的!不仅会对家庭还是对主播都会带来烦恼!
比如2018,刘某使用父母用于生意资金流转的银行卡,多次打赏直播平台主播,打赏金额近160万元。刘某父母得知后,希望某科技公司能退还全部打赏金额,遭到该公司拒绝。随后刘某诉至法院要求某科技公司返还上述款项。经法院调解,最终当事双方达成庭外和解,刘某申请撤回起诉,某科技公司自愿返还近160万元打赏款项并已经履行完毕。
160万小编是估计得赚10几年,想都不敢想打赏160万,打赏16块钱都心疼!